记忆的橡皮擦

zonnebloem 发表于 2009-01-17 00:05:39

总有些事情是一想起来就觉得最好从来也没有发生过的。

 

可是,这些事情偏偏是给你印象最深刻记得最牢的东西。稍一疏忽,它们就会从脑袋里跳出来,巨细靡遗地提醒你当时的糗态,让你无比的懊恼和羞愧。

 

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怨恨自己过分诡异的记忆力了。

 

为什么认真背书的时候老是记不住?为什么想要最好马上忘掉的东西要这么历历在目?

 

如果可以选择记忆的东西,该有多好!

 

这愿望其实应该不太过分罢?

 

也没有要求一支能把要背的功课写进脑子里的笔,因为这样子做好像在作弊。

 

我只要一块小小的橡皮擦而已。

 

如果不小心做了很丢脸很后悔的事情,就拿它来把这部分的记忆擦掉。

 

然后么,就再也不用担心它在你明明很开心的时候突然插播进来而破坏掉所有的好心情。

 

即便是因为这么做,也许会让诸如“后悔”、“尴尬”、“羞愧”、“懊恼”等等的情绪从此消失,也比时时从挫败的回忆中惊醒要好罢。

 

万能的神啊,请问哪位可以给我这么一块橡皮擦呢?

 

只要一小块而已。

 

并且,我会省着点用的。

 

因为人生如果真的有那么多糗事,岂不是太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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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梦有痕

zonnebloem 发表于 2008-12-07 00:39:45



 
 

不知道别人的春梦是什么样的呢?

想说难得梦一次,应该要精彩一点才对。

可惜呀,常常主角够精彩,但情节欠奉。

比如说对黄磊老师感兴趣的时候,就非常凑趣地在梦里跟他遇到。可是,就是那么缺乏想象力,明明四下无人,明明他也很有兴趣的样子,居然含羞带怯地转过身去,撩起上衣,要求他签名在背上而已!

唉,高中女生果然比较纯情一点,连做梦都这么含蓄。

醒来之后,背上还真的很有刺痛的感觉。

老师签字未免大力了一点罢?何必呢?因为吃不到而懊恼的人应该是我才对罢?

等到年纪大一点,终于梦到了喜欢很久的人。

可惜还是差那么一点点创意。

好嘛,约在哪里不好?为什么要上去人家的宿舍?做梦这么实在干什么?

男生宿舍是什么样的地方来的?还完全来不及进展到教人呼吸急促的地步,刚刚只是在前戏而已,就被某人床底下的臭袜子熏醒了。

最呕的是啊,那股味道一直顽固地盘旋在鼻子里,结果一连很多天吃饭都不香。

梦是虚幻的东西不是吗?为什么我的总要这么有真实感?

有现场感就好了嘛!

 

关键词(Tag): 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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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鬼故事

zonnebloem 发表于 2008-11-25 22:07:12

如果不是《康熙来了》,我大概不会晓得,原来《加州旅店》的歌词是这么惊悚。

就像小钟以为的,单单听那著名的几句: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such a lovely place, such a lovely face…”

明明蛮温馨的不是么?

其实从来都没有认真钻研过英文歌的歌词,只是觉得旋律好听,就OK。才不会计较唱歌的人究竟在唱些什么。

唯一一次读过全部歌词的叫做《Vincent》,多半也还是因为这首歌是向梵高致敬的。

还真的是没有想过,有一首歌的歌词会描写一个如此完整的诡异故事,具备典型的好莱坞恐怖片所包含的一切元素:

深夜的公路、疲惫的旅人、神秘的旅店、飘忽的女招待、放荡的客人、华丽的房间以及奇异的经历。

然后,歌的结尾说,

You can check-out any 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只是有一点不明白,这种故事多半应该发生在怪人出没的美国中部小镇才对,如同其他血腥故事所选择的场景。加州么,只会让人联想到沙滩、比基尼美女、UCLA、新奇士橙和旧金山的gay,而不是鬼魅丛生的恐怖屋吧?这地方,未免太阳光了,连州长都是前好莱坞的大明星。

无从想象老鹰乐队要通过这么一首令人毛骨悚然的歌来表达什么,既不了解那个时候的社会形态也无法对他们的想法感同身受,只不过想在某个百无聊赖的晚上,听一点好听的音乐。

如果知道是这样一个鬼东西,直接听一个鬼故事倒简单得多。

关键词(Tag): 鬼故事 加州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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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的小孩

zonnebloem 发表于 2008-11-23 20:35:51

一个人过于理智乖巧和循规蹈矩,或许并不是太好,至少,会失去一些肆意妄为的快乐。

常常在需要对某些事情做出决断的时候想,如果这样做了,若干年后回想起来,会后悔吗?于是想着想着,就给了自己一个安全,至少在当下是最安全的决定。可是,往往等到过去了之后才会觉得,这个看起来保险的决定其实真教人觉得窝囊。

当然也不是选择另一条路就一定正确,只是,即使错了,也错得不像现在这样懊恼和遗憾吧。痛快的失败也还是痛快的,痛得人心悦诚服。

只是,悔不当初是一码事,事到临头畏首畏尾患得患失又是另一码事。最多不过就是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想:如果当时那么做了,或许人生就往另一个方向去了吧。

是啊,为什么那个时候不昏了头,由着自己一意孤行呢?

这么多年,也许就是永远想得太多,所以才会错过太多。

一心一意做人人眼中的好孩子,努力着不让所有爱惜自己的人失望,即便偶尔会冒出些许破坏欲,也还是会被理智打压下去。

可是,得到了那么多赞美好像也没有那么快乐。

所以,会喜欢S的胡闹,喜欢蔡康永温驯面具下的邪恶,喜欢国光帮那群人不做作的粗糙和放肆。因为,他们的敢说敢做令人羡慕

为什么没有勇气说,我就是想……怎样?

为什么要做出一副假惺惺的道貌岸然的伪装?

一定要遵循着主流的生活方式才可以令自己安心么?即使自己的信条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么?


    可是啊,没有为什么,也没有如果。

 
    没有愤懑,只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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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n I Loved

zonnebloem 发表于 2008-11-23 20:26:37

I like a man named Shotgun.

I like a prince of nightclub.

I like a man who had a lot of girl friends and still doesnt want to get married even hes 40 years old. Hes such a gentleman to all his ex-girl friends, but theres only one time he proposed.

He loves everything can make him feel high, wine, sea, beauty, war game and so on.

He is so strong, however, hes afraid of ghost.

He seems to be a boy, refuses to grow up. Sometimes, people call such a guy kidult.

I like his lovely fatty face, his baby stomach. 

After few days, when I saw an old picture of him, I found that he used to be a pretty handsome and slim young man. His smile looks like sunshine.

At that time, I thought I fall in love with this guy.

How I love him, whatever he looks like now.

关键词(Tag):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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